以下从进口政策措施、违规通报两方面进行说明。
一、国外进口政策措施
9月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 (EU)2017/1517条例,修订部分谷物产品的进口关税。涉及产品包括小麦、黑麦、玉米、高粱。
8月31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通告,更新《食品甜味剂列表》,批准源自甜叶菊的所有甜菊糖苷作为甜味剂用于一系列食品。加拿大卫生部经过风险评估后认为,甜菊糖苷用于一系列食品无安全风险,因此更新《食品甜味剂列表》,批准所有来自甜叶菊的甜菊糖苷作为甜味剂用于一系列食品。
二、出口违规通报
8月29日,德国通报我国一批次烘焙食品生产模具不合格。不合格原因为工业污染物(3-氯-1,2-丙二醇)检出量超标。荷兰通过RASFF通报我国2批次出口花生不合格。这些产品的不合格原因为,黄曲霉毒素超标。
美国FDA更新进口预警措施(import alert),对我国2家企业的出口食品实施自动扣留。这2家企业分别为广东中山的ZHONG SHAN DONG SHUN FOODS LTD CO.,福建龙岩的liancheng qiaoxing food factory,涉及产品分别为莲藕、薯干。
加拿大最新通报我国1批次出口水产品不合格,来自山东青岛,由QINGDAO HAOYUAN FOODSTUFFS CO. LTD.生产,不合格项目为净含量。在此之前,8月份加拿大还通报我国另外2家企业的水产品。
美国FDA更新7月份拒绝进口数据信息,通报我国46批次食品不合格。根据通报,产品被通报的原因主要有腐烂、农兽药违规使用、标签不规范等。
食品伙伴网提醒进出口企业,按照国外标准,严格控制出口农产品中的农兽药残留量,加强完善食品标签,控制食品接触材料的各种有害物迁移量,规避出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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