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法令有望在2018年1月1日实施,出口企业届时将不受数量限制要求可以自由出口大米,新法令将取消对大米出口商的资质要求,废除大米出口的地板价格限制,为各类型大米出口商参与国际市场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
2017年6月21日,据越南《越南新闻》新闻,越南工贸部正拟定新法令以替代正在实施的第109/2010/ND-CP号法令,解决越南大米出口商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出口瓶颈问题。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