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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进口水产品检验相关规定》部分修改告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7-06-25 08:15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晓娜    浏览:423 原文:
核心提示:6月21日,据韩媒报道,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进口水产品检验相关规定》部分修改告示,并于21日正式实施,其主要内容如下。
    食品伙伴网讯 6月21日,据韩媒报道,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进口水产品检验相关规定》部分修改告示,并于21日正式实施,其主要内容如下:
 
    a.调整兽药检验的进口水产品种类,由当前的76种(鱼类61种,甲壳类15种)扩大至86种(鱼类68种,甲壳类18种);
 
    b.对于未签署卫生协议国家的境外生产企业将强化管理,其进口水产品精密检验结果不合格时,该企业的相同产品自收到不合格判定之日起,将被进行10次随机抽检(对于签署卫生协议的国家将进行5次随机抽检);
 
    c.增加放射性监测相关规定。对于无核试验、核事故相关信息的国家,将按国别每半年对首次进口申报的产品进行放射性监测检查。
 
    d.为杜绝冰衣过厚、欺瞒重量的不良水产品进口流通,统一了冷冻水产品净含量检验结果表的格式;
 
    e.简化出口水产品进口流程,韩国国民不直接食用、企业为出口进口的水产品,进口申报时韩文标签事项等部分文件可免于提交。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17-06-25
 
 地区: 国外 韩国
 行业: 渔业水产 进出口
 标签: 进口 水产品 食品药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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