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6月15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7-233号公告,拟修改《食品添加剂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a.修改焦亚硫酸钠等6种添加剂的使用标准。
焦亚硫酸钠等6种亚硫酸类使用范围中增加糖类加工品及谷类加工品(仅限以玉米胚芽为100%原料的产品),扩大其使用范围,通过多种产品的开发来促进食品产业的发展。
b.修改食用色素绿色3号等16种添加剂的使用标准。
现行标准虽允许食用色素绿色3号等16种添加剂用于健康功能食品,且仅限片剂制皮或胶囊使用,但对于现行使用标准解释不同,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仅限片剂包衣部分或胶囊剂的胶囊部分使用,色素用量改为以片剂或胶囊剂的总重量计。
c.修改合成香料中 ”isopropyl sorbate“别名,改为与国际化学名称相协调。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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