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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砚山县发布2017年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预警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7-05-16 11:47 来源:人民网 作者: 胡衡    浏览:863 原文:
核心提示:时值盛夏,各种野生菌大量上市,食用野生菌的食品安全隐患增大。为预防和减少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砚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布预警公告,提醒广大消费者谨防食用野生菌中毒。
    时值盛夏,各种野生菌大量上市,食用野生菌的食品安全隐患增大。为预防和减少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砚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布预警公告,提醒广大消费者谨防食用野生菌中毒。
 
    公告指出,严禁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婚丧宴请、大型会议等群体用餐单位加工食用、出售野生菌类;公众及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把野生菌的采购关,谨慎采购食用野生菌,不随意采食、购买当地不熟悉或难以识别毒性、已霉烂的野生菌菌类;要严把加工关,每次只加工和食用一种野生菌,要炒熟煮透,严禁凉拌食用。广大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外出就餐应选择有经营资质的餐饮店,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
 
    公告提醒,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医疗机构要做好食物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应及时向当地卫生和食品监管部门报告。食品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餐饮经营单位、学校、工地食堂等各种类型集中供餐单位的监管,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同时,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防范,广泛向本辖区、本行业公众宣传预防食物中毒的知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公告要求,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加强应急防范措施,及时处理各类食品安全事故投诉举报案件。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及时报告和互通信息,加强协作,提高防范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各乡(镇)、管理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公告、发放告知书、宣传单、野生菌识别图等形式,广泛宣传误食野生菌造成的危害和鉴别野生菌的知识,提高广大市民对识别能力。
日期:2017-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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