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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减免部分进口商品消费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7-04-17 11:39 来源:商务部  浏览:387 原文:
核心提示:近日,乌兹别克斯坦国家海关委员会网站发布消息,米尔季约耶夫总统签署总统令,调整部分商品进口消费税税率,减免粮油产品、果蔬加工产品等商品税费,相关政策自2017年4月起在乌全境内实施。
    近日,乌兹别克斯坦国家海关委员会网站发布消息,米尔季约耶夫总统签署总统令,调整部分商品进口消费税税率,减免粮油产品、果蔬加工产品等商品税费,相关政策自2017年4月起在乌全境内实施。
 
    免除通心粉及相似类产品(海关税码1902)进口消费税。将葵花籽油(海关税码1512-11)综合税率自20%降至10%(降税前每升征税低于0.32美元和降税后每升征税低于0.16美元的商品除外),面粉类产品(海关税码1101)进口消费税自11%降至5%,罐装蔬菜产品(海关税码2005)自50%降至10%,果蔬汁类产品自70%降至30%(降税前每升征税低于1美元和降税后每升征税低于0.5美元的商品除外),调味添加剂类产品(海关税码2103,番茄酱、酸奶油除外)自70%降至25%。
 
    
日期:2017-04-17
 
 行业: 果蔬 进出口 粮油
 标签: 海关 进口 果蔬 粮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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