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农林部4月6日发布G/SPS/N/FIN/2号规定,规定对肉类的进口要求,主要内容包括:爬行动物肉和肉沫只能从第(EC)206/2010号条例附件二第1部分提及的第三国和领土或其部分进口;原产地证明必须由原产地的兽医机关控制,屠宰场和生产场所必须由原籍国主管当局批准和管理;爬行类肉类和肉类的生产,加工和分销必须符合“欧共体”第852/2004号和第853/2004号条例规定的有关卫生要求;进口的爬行动物肉和切碎的肉必须在-12°C或更低温度下冷冻至少5天(以杀死Spirometra寄生虫);根据委员会关于食品微生物学标准的第2073/2005号条例(EC)第2073/2005号法规,必须对肉进行沙门氏菌检查,并且必须在进口批次中附上检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