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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进口食品控制指南”生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7-04-04 09:05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浏览:344 原文:
核心提示:2017年4月1日,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GCC)制定的“进口食品控制指南”开始生效。该“指南”制定了GCC进口食品安全及监管要求,所有GCC成员国(阿联酋、阿曼、巴林、卡塔尔、科威特和沙特阿拉伯6国)强制实施。
    2017年4月1日,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GCC)制定的“进口食品控制指南”开始生效。该“指南”制定了GCC进口食品安全及监管要求,所有GCC成员国(阿联酋、阿曼、巴林、卡塔尔、科威特和沙特阿拉伯6国)强制实施。主要包括基于风险制定进口食品监管措施、入境口岸检验、自动扣留和禁止进口、证书要求、鼓励出口国实施安全控制措施5个部分(详见附件)。
      附件.doc
日期:2017-04-04
 
 行业: 进出口
 标签: 进口食品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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