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3月7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发布了《进口水产品检查相关规定》部分修改草案,将简化创汇用水产品(观光用品除外)的进口程序。
草案规定:创汇用水产品(观光用品除外)出口后,可以通过海关电子通关系统确认进口量全部为出口量时,可省略出口证明文件。
另外,对于签署卫生协议的国家的境外生产企业将强化管理,生产不合格水产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再次进行进口申报时,将被追加为随机抽检对象。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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