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检验检疫局北疆办事处工作人员在对一批进口豆奶进行查验时发现货物已超过保质期。检验检疫人员随即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对过期产品进行了监督销毁处理。
据了解,该批豆奶来自台湾地区,共计约42千克,货值约50美元。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检验检疫人员介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仅口感、风味会受到影响,还会发生品质变化,甚至会产生致病细菌、霉菌,如果食用,则有可能导致食物中毒和患上急性传染病。
天津检验检疫提醒消费者:选购进口食品时要注意核对生产日期与保质期。消费者也可以要求销售方出具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进行核对。遇到内容不符或质量问题可以拨打12365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