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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吉林省接收食品药品举报信息10770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7-03-09 08:43 来源:吉网 作者: 初阳    浏览:146 原文:
核心提示:3月8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吉林省工商局、省消协联合省农委、省商务厅、省旅游发展委、省质监局、省食药监局、省通信管理局、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省消协副会长单位,共同举行2017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通报会。
     3月8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吉林省工商局、省消协联合省农委、省商务厅、省旅游发展委、省质监局、省食药监局、省通信管理局、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省消协副会长单位,共同举行2017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通报会。
 
    吉林省食药监局食品药品举报中心于佳倪副主任通报2016年吉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办理情况。
 
    共接收咨询举报信息17576件
 
    据统计,2016年,吉林省各级食品药品举报受理机构通过电话、网络、信件、走访等渠道共接收咨询举报信息17576件,同比上升40.13%;其中举报10770件,占61.28%,同比上升40.28%。
 
    从接收渠道看,12331电话数量最多,占70.28%;其次,由于网络渠道相比于其他渠道拥有更高的普及性和便捷性,网络受理数量有较大幅度提高,同比上升119.24%。
 
    按产品类别统计,普通食品的举报量最大,占79%。其主要原因是,普通食品和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公众关注度高;食品行业具有链条长、点多面广等特点,小作坊、小餐馆、小摊贩等违法违规问题较多;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比,普通食品技术含量较低,问题易被发现。其它产品类别依次是:药品占12%,保健食品占5%,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各占2%。
 
    发放举报奖励405万元 鼓励举报违法行为
 
    于佳倪副主任表示,从公众举报的问题来看,主要反映的是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虚假宣传、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等,主要体现在:通过互联网、微信、APP终端等方式,无证经营“四品一械”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保健食品和治疗仪等医疗器械的虚假宣传;药品的进货渠道、销售及存储环境不符合规定等问题。
 
    据统计,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处的案件中,有一半以上来源于投诉举报线索,投诉举报已成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打击违法犯罪的重要案源渠道。
 
    12331投诉举报热线及相关工作不仅成为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解决公众诉求的重要窗口,也成为群众咨询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参与社会共治的重要途径。
 
    同时,全省各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认真落实《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创新开展食品药品举报奖励工作,2016年发放举报奖励405万元,在鼓励公众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
日期:2017-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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