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上海食品企业集体签订承诺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7-02-21 08:51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 徐妍斐    浏览:237 原文:
核心提示:新通过的《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3月20日即将开始施行。为提升本市整体食品生产行业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20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 宣贯大会暨2017年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参会的近250家食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任人)现场学习、现场考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现场通过手机微信进行了集体签订承诺书。
   新通过的《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3月20日即将开始施行。为提升本市整体食品生产行业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20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 宣贯大会暨2017年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参会的近250家食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任人)现场学习、现场考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现场通过手机微信进行了集体签订承诺书。
 
  上海市食品安全形势复杂
 
  会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阎祖强要求,生产企业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查摆食品安全风险和薄弱环节,夯实食品安全基础,不断提升食品生产安全管理水平等。特别是本市的一些品牌企业、领军企业要起好作用,提高供给质量,推进企业产能升级。
 
  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张准民分析了本市食品安全面临的复杂形势。首先,食品行业基础仍然较差,“小”“散”的整体产业现状仍没有根本改变,上海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仅占企业总数的18%左右,全市通过HACCP  等体系认证的生产企业数仅占20.6%,企业管理水平也参差不齐,企业法人、负责人的食品安全意识依然薄弱。
 
  此外,企业的生产卫生状况仍不尽如人意,这也是监督检查中最常见的问题,占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的60%以上。违法行为仍有发生,为追求高额利润,铤而走险,甚至衍生成为行业“潜规则”。
 
  今年促进食品生产规范
 
  2017年,上海市在食品生产环节重将重点推进3项制度:全面施行良好生产规范(GMP),要求所有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和有关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等;开展“上海市食品安全诚信企业”建设,促进一批食品生产企业规范化、品牌化发展; 推进建立供应商检查评价制度,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建立相关制度,加强对源头把控,做到原辅料使用的质量可控制、可追究。
 
  2017年,监管部门还将创新监管机制,完善准入制度建设;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推进执法监管信息公开。
日期:2017-02-21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