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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修订《应实施检疫动物品目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7-02-21 07:57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浏览:284 原文:
核心提示:2017年2月13日,台湾地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防检二字第1061480884A号通知,修订《应实施检疫动物品目表》,并自2017年1月1日生效,修订涉及水产品、加工食品、进口牛肉等产品检疫要求。
    2017年2月13日,台湾地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防检二字第1061480884A号通知,修订《应实施检疫动物品目表》,并自2017年1月1日生效,修订涉及水产品、加工食品、进口牛肉等产品检疫要求。
日期:2017-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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