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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与乌拉圭获准对华出口大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7-01-27 10:01 来源:中国日报网  浏览:143 原文:
核心提示:1月26日,据消息,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公告,批准哈萨克斯坦与乌拉圭两国对我国出口大豆,允许符合进口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大豆输往中国。
    1月26日,据消息,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公告,批准哈萨克斯坦与乌拉圭两国对我国出口大豆,允许符合进口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大豆输往中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风险分析和实地考察基础上,经与哈萨克斯坦、乌拉圭检验检疫部门协商,质检总局对外分别签署了《哈萨克斯坦大豆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和《乌拉圭大豆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允许符合检疫要求的哈萨克斯坦与乌拉圭大豆进口,但仅用于加工,不得作为种用。
 
    据厦门海沧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从海沧进境的饲用大豆九成都是从美国进口,质量相对稳定。而进口大豆检疫要求高、风险大,为确保口岸安全,该局在提高通检效率,保障进口大豆的顺利通关的同时,严格实施检验检疫和后续监管,确保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日期:2017-01-27
 
 地区: 中国
 行业: 进出口 粮油
 标签: 出口 进口 大豆 质检总局 检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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