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0日,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发布了动物产品通告:清真动物原料和动物产品出口通用要求,主要对清真肉及肉类产品的加工、出口、认证做出了规定。
有关规定将于2017年6月1日起强制性实施,同时撤销并取代2017年1月1日开始生效的动物产品(确保清真的海外市场准入要求)通知(2016)。详情请见:http://www.mpi.govt.nz/document-vault/12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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