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成为全国首批进口肉类指定口岸以来,宁波局严格按照质检总局要求做到货证核查到位、检验检疫监管到位、依法处理问题到位等“三个到位”。
2016年,宁波局共完成进口肉类检验检疫2247批,6.1万吨,同比增长126%倍和151%倍,其中检出不合格7批,不合格原因有货证不符、腐烂霉变、微生物超标等,不合格产品已按规定实施退运、销毁或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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