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84号)要求,2016年全年,农业厅按季度组织开展了4次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共抽检样品3986个。监测结果显示,总体合格率为99.2%。其中,蔬菜、水果、畜禽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7.6% 、100%和100%,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继续保持稳定。
2017年将持续落实“四个最严”,坚持“产管并举”,推进农业标准化,提升执法监管能力,继续以农兽药使用及残留、违禁物质非法添加、非法屠宰病死畜禽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加强监测预警,创新监管模式,扎实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