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支队日前在开展日常检查时,发现开发区欣旺商贸行销售的“韩国进口绿茶”、“乐天木糖醇”没有中文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的规定。依据规定,该支队没收了该店违法所得29.84元,并对其处罚款5100元。
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支队负责人提醒经营者,销售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这是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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