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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进出口商品宏观质量管理的思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10-31 10:03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浏览:384 原文:
核心提示:随着国际贸易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逐步成熟,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地位确立、企业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贸易方式发生深刻变革的今天,原有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和监管模式已逐渐显露出一些弊端和不足,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体制深层次改革迫在眉睫。
    随着国际贸易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逐步成熟,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地位确立、企业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贸易方式发生深刻变革的今天,原有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和监管模式已逐渐显露出一些弊端和不足,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体制深层次改革迫在眉睫。
 
    现行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直以来,延续几十年的法定检验制度在市场经济运行前期对提升“中国制造”的质量和影响,引领外贸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引进先进生产技术、提升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等诸多方面起到必不可少而又积极有效的推动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际国内环境复杂严峻,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模式虽几经调整,然而由于宏观质量管理措施不到位,进出口商品质量控制市场失灵现象依然存在。
 
    检验批的概念制约贸易便利化。以“关口检验、合格放行”为主要特征的传统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模式与贸易的便利化客观上存在一定的矛盾。为适应新常态下的外贸需求,虽然原则上取消了出口工业制成品法定检验的要求,但现存的出口法定检验和输出协议国商品检验性质上依然是批批报检并确认合格后才能放行,无论批批检验、抽批检验、过程检验还是分类管理、电子监管、合格假定等,本质上都是先检后放,检验检疫部门动用大量人力物力等行政资源,承担着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风险,运行着从报检、检验、检测、监管到出证放行等一系列工作。以机电产品为例,国际通行做法均以产品认证为主,入境验证和后续监管为辅,而对具体检验批的产品质量安全检验判定依据不够充分,客观上给检验监管出证放行带来不小的难题。
 
    检管并行弊端显露无遗。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是检验、检测、监管、执法等多项工作的集合体,《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赋予检验检疫部门市场监管职能,特别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使得检验监管工作跳出了传统而狭隘的“检验”范畴,由原来单一的“检验”机构转化成行政执法机关,更多地担负起市场监管的职能。然而检验检疫部门检验与监管职能的并存,也导致了检验检疫部门兼具“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双重身份,由此产生了部分检验流于形式、不合格检出率低下、把关成效不显着等问题,这些也一直成为检验检疫部门为外界所议论的话题。
 
    强化宏观质量管理的必要性
 
    依法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监管是《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赋予检验检疫部门的神圣职责和要求,把好进出口商品质量关,促进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是检验检疫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进出口商品面多线长,检验监管风险高、难度大。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工作涉及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供应链长,监管难度大,尤其是境外不可控因素多,客观上加大了质量安全监管的风险。虽然检验检疫部门着力转变工作方式,在检验、检测、鉴定、评定等传统职能基础上,逐步将监督、管理、预警等宏观管理职能突显出来,然而由于宏观质量管理措施不到位,即便检验检疫部门层层设防、步步为营,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风险依然高企。
 
    强化宏观质量管理,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强化宏观质量管理的核心是科学实施风险管理,建立以风险管理为基础,突出对安全、卫生、环保、健康、反欺诈项目以及重点敏感产品和重点企业的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处置工作。进一步强化目录外商品抽查、退货调查、通报召回调查、装运前检验等工作,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分析制度及进出口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建立以风险管理为基础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宏观质量管理,提高检验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的建议
 
    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工作是一项庞杂的系统工程。从外部讲,既是质检工作体系的一部分,也是国家口岸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必须着眼于国家外交外贸的总体格局,着眼于国家质量发展战略的长远需要。从内部讲,是检验、检测、监管、执法等多项工作的集合体,需要各种手段支撑,必须综合运用好各种资源、各种手段。
 
    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作用。大胆改革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按照国务院“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检验检疫部门主动剥离自身的进出口商品直接检验职能,真正实现检管分离,让“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由企业对进出口商品选择自检,或自主选择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而检验检疫部门则强化市场监管职能,这样不但可以激活社会资源,而且可以减轻检验检疫部门的负担,取得“多赢”的效果。
 
    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队伍建设。检验监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工作的水平。进出口商品种类繁多,专业跨度大,要重视和加强检验监管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各领域各类商品的专家库,培养检验监管领域的专家队伍。加强一线检验监管人员培训,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对重点敏感岗位实施资格准入制度,持证上岗,培养高水平的一线检验监管执法队伍,从而确保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工作水平。
 
    推进建立大质量工作机制。要依靠地方,推动地方政府把提高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设立政府质量奖,树立质量管理先进典型和标杆,引导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加强与其他管理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形成部门各负其责、配合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紧密衔接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完善计量体系、标准化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实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诚信自律。
日期:2016-10-31
 
 行业: 进出口
 标签: 出口 监管 质量管理 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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