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食品设施制造或分销的产品的类别信息,可以帮助FDA在发生食品相关紧急事件时进行调查和监督,这些信息还能使FDA快速警告可能受影响的同类别的设施。
通过关联21 CFR Part 1, subpart I 的“提前通报要求”,食品产品类别还可以帮助FDA查核进口产品是否正确标明其生产地点和生产时间。例如,如果一家食品设施的注册信息表明其只生产奶制品,但是FDA收到一份提前通知,声称装运该设施生产的坚果。FDA就可以根据注册信息和提前通知数据的不相符,检查确认货物内容。
该指南中食品产品类别的变化曾在2016年7月14日修订FDA食品设施注册法规的规则中讨论,该规则还阐明,FDA将通过更新指南文件将食品产品类别的进一步修订反映在注册表格上。
更新包括:
酸化食品和低酸罐头不再列为食品产品类别,因为它们现在是灵活类型。
在动物食品类别中增加植物性治疗药物和药草,直接饲喂微生物,动物蛋白产品,草料产品,没有单列的人类食品副产品,和工艺添加剂(“动物蛋白产品”类别取代了以前的“动物源产品”类别,“加工的动物废料产品”类别取代了“回收的动物废料产品”类别)
软体贝类目前被列为一种食品产品类别(以前的归类是可选灵活的)
FDA根据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FSMA)第102章发布了更新指南,要求食品公司在2016年10月-12月的注册更新期内选择适当的食品产品类别。该指南还描述了FSMA的某些修订,包括允许FDA通过指南明确合适的食品产品类别。
原文链接:
http://www.fda.gov/Food/GuidanceRegulation/GuidancedocumentsRegulatoryInformation/ucm324778.htm
http://www.fda.gov/Food/GuidanceRegulation/FoodFacilityRegistration/ucm2006831.htm
原文链接:
http://www.fda.gov/Food/GuidanceRegulation/GuidancedocumentsRegulatoryInformation/ucm324778.htm
http://www.fda.gov/Food/GuidanceRegulation/FoodFacilityRegistration/ucm200683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