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19类食品236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合格样品221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不合格样品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全部为过氧化值超标。
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具体信息如下:
1. 哈尔滨市香坊区金辉食品厂生产的酒仙花生(油炸类)过氧化值指标超标。
2. 哈尔滨市香坊区金辉食品厂生产的酒仙花生过氧化值指标超标。
3. 哈尔滨佳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满口香裹衣花生过氧化值指标超标。
过氧化值表示油脂和脂肪酸等被氧化程度的一种指标。是1千克样品中的活性氧含量,以过氧化物的毫摩尔数表示。用于说明样品是否因已被氧化而变质。那些以油脂、脂肪为原料而制作的食品,通过检测其过氧化值来判断其质量和变质程度。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腹泻,损害肝脏。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11号)等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下架问题食品等风险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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