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询问后得知,该批肉类制品大部分由该名中国台湾旅客在当地购买。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第1712号公告,(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禁止携带、邮寄进境。工作人员现场对该批物品进行了截留,并开具了携带物留验/处理凭证,旅客可以在限期内做退运处理,逾期将予以销毁。
检验检疫部门提示出国游的旅客,回国时不要携带肉、蛋、奶以及新鲜的水果蔬菜等,因为上述物品未经检疫,存在携带动物疫病、致病微生物等多重风险。据了解,自2015年9月扬州泰州机场正式对外开放以来,扬州检验检疫局机场办(筹)共截获禁止进境物和限制进境物93种736批次,其中有害生物6种12种次。严防寨卡病毒感染等疫情疫病,检出发热出入境旅客31人次,通过省、市两级疾控筛查,确诊患传染病旅客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