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因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自1家波兰禽肉企业(INDYKPOL S. A.,注册编号为28620501)输华产品检出二噁英。国家认监委根据《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总局第145号令)第十四条规定,同步暂停该禽肉企业在华注册资格。2015年12月,我委派出注册评审组赴波兰对该企业进行回顾性检查,现场发现该企业在原料验收管理、车间设施维护、加工过程控制、HACCP实施等存在问题,书面通报波兰主管当局督促该企业整改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2016年7月,波兰主管当局向我委提交了质检总局信函,函中确认波方输华禽肉产品有关二噁英控制措施有效。波方同时来函表示,针对注册评审组发现的问题,该企业认真分析了问题原因,加强了三类废弃物的标识管理,制定了全新的CCP运行验证记录表等针对性整改,波兰主管机构对此进行了现场复查与确认,官方兽医将加强对该企业宰前检验环节监督,声明该企业能够符合中国、欧盟和波兰的法规标准要求。鉴于波兰主管机构已验证该企业充分识别了问题原因,对原料验收、加工过程中可能存在风险隐患进行了有效防控,能够持续符合注册要求,国家认监委决定自2016年8月16日起恢复该企业在华注册资格。相关信息可在国家认监委网站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专栏查询。
自2002年进口肉类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工作正式实施以来,国家认监委依法严格实施境外肉类企业注册评审和准入工作,加强对已注册境外企业后续监管。截至目前,24个国家668家境外肉类生产企业已在华注册。为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国家战略落地,同时为进口食品把好境外企业“源头”第一关,国家认监委将按照我国法律法规要求,对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严格实施注册管理,对已注册企业加强动态监管,确保其持续满足我国注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