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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内景区推行“明厨亮灶”确保食品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08-22 08:23 来源:辽宁日报 作者: 关艳玲    浏览:139 原文:
核心提示:8月21日,记者从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过严把准入关口、规范食品加工操作行为、积极推行“明厨亮灶”工作等5项措施,确保旅游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8月21日,记者从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过严把准入关口、规范食品加工操作行为、积极推行“明厨亮灶”工作等5项措施,确保旅游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为提升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全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大对旅游景区及周边、“农家乐”“渔家乐”等季节性营业餐饮单位的巡查力度,严查无证经营行为,把好市场准入关口;加大例行检查力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制度要求,把好旅游景区周边食品经营的进货、储存、销(制)售和退市关口,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的禽畜肉类及其制品,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为让游客吃得放心,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还对食品加工操作行为进行了规范,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执行各项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坚持规范与整治并重,引导与惩处并行的原则,做到检查不留死角,问题决不放过,整改完全彻底。强化规范管理,逐步提升餐饮消费服务水平。持续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以“C”级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频次。
 
    辽宁省还积极推行“明厨亮灶”工作,引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优化场所布局,做到食品加工制作重点区域可视、关键环节可知、风险点位可控,大力提高旅游景区及周边、“农家乐”“渔家乐”等季节性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为提高游客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各级食药监部门还多渠道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及时发布食品安全知识和消费预警,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日期:201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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