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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抽查18大类产品 4批次被检不合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07-27 09:37 来源:胶东在线 作者: 侯洪斌    浏览:246 原文: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烟台市2016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要求,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市食品企业生产的调味品、食用油等18大类共125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共发现4批次不合格产品。
  胶东在线7月26日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烟台市2016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要求,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市食品企业生产的调味品、食用油等18大类共125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共发现4批次不合格产品。
 
  本次抽检中,不合格产品主要涉及饮料、水产制品、炒货及坚果、三个大类。其中,标称烟台福莱山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饮料范畴,生产日期:2016-04-12、规格:16.9L/桶),经检验:“耗氧量”项目不合格;标称烟台海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焖鳕鱼”(水产制品范畴,生产日期:2016-03-02、规格:500克/袋),经检验:挥发性盐基氮,mg/100g项目不合格;标称烟台西海岸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花鱼”(水产制品范畴生产日期:2016-01-08、规格:500克/袋),经检验:挥发性盐基氮,mg/100g项目不合格;标称烟台沃佳甘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心果”(水产制品范畴,生产日期:2015-09-10、规格:110g/袋),经检验:霉菌项目不合格。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烟台市食药监局要求上述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烟台市食药监局提示消费者,如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涉的同批次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不合格产品检验结果明细表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种类
标称生产单位名称
标称生产单位地址
生产日期
规格型号
不合格项
1
饮用纯净水
饮用纯净水
烟台福莱山矿泉水有限公司
福山区福新工业园魏山路65号
2016.4.12
16.9L/桶
耗氧量”项目不合格
2
开心果
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烟台沃佳甘果食品有限公司
烟台市莱山区莱山街道友谊村
2015.9.10
110g/袋
霉菌项目
不合格
3
香焖鳕鱼
风味鱼制品(熟制水产品)
烟台海和食品有限公司
烟台市芝罘区环海路17号
2016.3.2
500克/袋
挥发性盐基氮,mg/100g项目不合格
4
黄花鱼
风味鱼制品(熟制水产品)
烟台西海岸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芝罘区芝罘岛东路71号
2016.1.8
500克/袋
挥发性盐基氮,mg/100g项目不合格
 
 
日期:2016-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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