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7月1日起,授权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办理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分类代码品目0208 (动物皮张类,其中细目02080301、02080304、02080309、02080310除外)、0209(动物鬃毛类)、0404100000101和0404100000102(饲用乳清粉类)、980201(有机栽培介质类)所列动植物产品,以及进入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存放、加工的所有进境非食用动植物产品的进境检疫审批。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应当按照《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检疫审批。
特此公告。
质检总局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