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5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食安监发0730第0730003号通知,为确保进口牛肉安全,修订对进口牛肉检验检疫措施。主要内容包括:1.牛海绵状脑病(BSE)发生国进口的牛肉检验检疫措施,应按照2001年2月15日发布的食监发第18号、2003年12月26日发布的食安监发第1226001号通知规定办理;2.为防止BSE风险低的国家的进口牛肉存在BSE感染风险,除牛头部,进口商应指导出口商做好防护措施确保牛肉产品安全;3.从牛提取的明胶及骨胶原等产品进口,按照2015年3月27日发布的食安监发0327第2号通知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