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3日,加州行政法办公室批准了关于BPA的最大容许剂量水平(MADL)的修订,固体材料中的双酚A(BPA)的皮肤暴露MADL为3μg/d,该规定自2016年10月1日起生效。
2016年5月11日起,含有BPA的产品需要按照加州65要求添加警告,而MADL反映了其安全水平,低于该数值即不需要提供警告。2016年4月18日,关于罐装或瓶装食品及饮料中的BPA的警告标签内容通过批准并生效,在各销售点要求体现以下警告内容:“警告,很多有衬层的食品和饮料罐含有双酚A(BPA),一种加州已知的对女性生殖系统造成损害的化学物质。罐盖和瓶盖也可能含有BPA。消费者在食用这些容器包装的食品或饮料时可能接触到B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