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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口岸查获数百只干制蚕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06-30 09:27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浏览:499 原文:
核心提示:从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6月27日,珠海检验检疫局拱北办事处工作人员在一名中国旅客携带入境的行李中截获一批干制蚕蛹,共计1.6公斤,数量约为五百只。据该旅客自述,此批蚕蛹是在澳门购买并准备带回大陆食用。由于其未办理检疫审批手续,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已依法对该物品作截留销毁处理,并对部分有霉变的蚕蛹采样、封装,送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实验室作进一步检验。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6月27日,珠海检验检疫局拱北办事处工作人员在一名中国旅客携带入境的行李中截获一批干制蚕蛹,共计1.6公斤,数量约为五百只。据该旅客自述,此批蚕蛹是在澳门购买并准备带回大陆食用。由于其未办理检疫审批手续,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已依法对该物品作截留销毁处理,并对部分有霉变的蚕蛹采样、封装,送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实验室作进一步检验。
 
  据悉,当日下午两点半,旅检通道的红外探测仪突然发出了“叮叮”的报警声,工作人员随即观看报警图像,并根据图像信息快速锁定目标——一名女性旅客携带的小拖车。工作人员立即对该拖车实施检查,并在其底部发现了两袋已冰冻处理的干制蚕蛹,这是自3月2日红外探测仪在拱北口岸应用以来首次探测到动物源性中药材。据珠海检验检疫局拱北办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红外探测仪能在较远距离快速准确锁定藏匿低温制品的可疑行李,有效配合工作人员抽查、X光机看物品颜色形状以及检疫犬嗅气味等查验模式,尤其在打击“水客”非法携带冻肉进境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很多旅客在出境后喜欢购买一些具有滋补功效的物品回大陆,但是并非所有的滋补品都可以携带入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以下常见滋补品是禁止携带入境的:1.属水生动物产品的,如花胶、海参、鱼翅等;2.属动物源性中药材的,如蚕蛹、虫草、鹿茸、海马、蛇胆等;3.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4.属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的,如辣木籽、新鲜的人参等。珠海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出入境旅客,出境购物前应多了解出入境相关的法律规定,不要携带禁止进境物品入境,以免影响通关。
日期:201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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