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据日媒报道,5月24日,日本健康食品产业学会发表了健康食品产业协会和通信贩卖协会(JADMA)共同制作的“功能标示食品”规范广告自主基准。
该自主基准规定,功能标示食品广告中推荐标记以下5个内容:(1)明确标记为“功能标示食品”;(2)所申报功能;(3)“饮食生活中注意主食,主菜和副菜的搭配均衡”;(4)应明确标注“本品没有经过国家审核”;(5)应标注“本产品不是以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为目的”。
还强调,广告中仅允许使用“所申报资料为依据”的描述,禁止对标示内容有可能造成误解的描述或脱离申报内容的描述。提取申报资料或其他内容时只摘取或强调对自己有利的数据,有可能成为虚假夸大广告。
本自主基准还规定,广告中可记载作用机理、统计数据、调查和监控结果、个人感想等,但不应该使用让消费者造成误解、脱离申报范围的、似乎不需要医疗等描述。
关于功能标示食品广告,以往只有消费者厅整理的广告注意事项,没有制定对广告内容的详细基准或指南等。本基准作为自主基准不具有强制性,即使严格遵守本基准也不能保证一定合法。但对功能标示食品行业来说,可作为制作广告的基本原则,对整个行业的意义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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