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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严查猪肉等加香精冒充牛羊肉等违法行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05-17 09:09 来源:新晚报  浏览:309 原文:
核心提示:撸串时,吃的假羊肉串、假牛肉串,有可能是猪肉等添加了羊肉香精、牛肉香精而“伪装”成的,这样的违法行为要受到严厉打击。记者从省政府获悉,即日起至8月末,我省启动并实施肉制品兽药残留重点治理行动,各地要对辖区所有肉制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严查原料肉及肉制品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即日起至8月末,我省启动肉制品兽药残留重点治理行动

    严查猪肉等添加香精冒充牛羊肉
 
    撸串时,吃的假羊肉串、假牛肉串,有可能是猪肉等添加了羊肉香精、牛肉香精而“伪装”成的,这样的违法行为要受到严厉打击。记者从省政府获悉,即日起至8月末,我省启动并实施肉制品兽药残留重点治理行动,各地要对辖区所有肉制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严查原料肉及肉制品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生产企业不得采购“污染肉”
 
    在食品生产环节,监管部门将加强对企业原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其中,将严格监督企业建立并有效落实原辅材料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对采购的肉品原料查验供货者的有效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不得采购或者使用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禁止经营添加香精的假牛羊肉
 
    在食品经营环节,重点检查肉品经营者进货把关情况,严格禁止从不具备资质的商贩手中采购来历不明肉品用于食品经营,使用伪劣变质、病死肉品用于制作饺子、包子、丸子等,使用猪肉等添加牛肉香精、羊肉香精冒充牛羊肉出售或加工食品等,不得采购无证黑加工点加工的肉制品、饺子等食品用于食品经营。

    不合格食品要召回并严厉查处
 
    此次行动将加大对肉制品兽药残留的追溯处置力度,对发现或检出兽药残留超标的要严格追根溯源,按照要求依法处置,对问题产品分析原因、查清来源及销售渠道,彻查违法使用的事实。同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对原辅材料把关不严、进货查验制度不落实、采购来源不明、兽药残留超标、病死畜禽肉或者未经检验、检验检疫不合格、假冒掺假等伪劣原料肉品用于生产经营食品的,以及抽检兽药残留超标的,要召回问题产品,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日期:201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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