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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将中国涉白羽肉鸡相关措施诉诸世贸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05-12 15:00 来源:新华网 作者: 高攀   郑启航    浏览:184 原文:
核心提示: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10日宣布,就中方对美国诉中国白羽肉鸡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案的执行措施,美国当天提出与中方在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进行磋商。
  新华社华盛顿5月10日电(记者高攀 郑启航)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10日宣布,就中方对美国诉中国白羽肉鸡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案的执行措施,美国当天提出与中方在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进行磋商。
 
  此前,为执行世贸组织关于美国诉中国白羽肉鸡双反措施案的裁决,中国商务部2013年12月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所适用的双反措施进行再调查,并于2014年7月作出再调查裁定,在中美双方商定的合理期限内完成了执行工作。
 
  但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当天发表声明说,美方认为中方在调查程序的透明度、计算美国白羽肉鸡厂商的生产成本、裁定从美国进口的白羽肉鸡产品损害中国国内产业等方面违反了世贸规则。
 
  中国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10日回应说,中方尊重世贸组织裁决,已经以符合世贸规则的方式完成了本案执行工作。中方对美方提起磋商请求表示遗憾,将根据世贸争端解决程序予以处理。
 
  自2010年8月30日和9月27日起,中国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分别征收最高达30.3%的反补贴税和最高达105.4%的反倾销税。2011年9月20日,美方将中国前述双反措施诉至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
 
  2013年8月,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通过了中美白羽肉鸡双反争端案的专家组报告,中国商务部随后依照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和该报告的裁决与建议对该案进行再调查。2014年7月,中国商务部发布再调查裁定公告,认定进口美国的这类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并决定将反倾销税率和反补贴税率分别调整为46.6%-73.8%与4.1%-4.2%。
日期:2016-05-12
 
 地区: 中国 国外 美国
 行业: 畜禽肉品
 标签: 白羽肉鸡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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