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据欧盟网站消息,4月14日欧盟发布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16/598,根据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条例(EC)No258/97,批准南极磷虾脂类提取物作为新型食品配料。
南极磷虾脂类提取物参数如下:
描述:将南极磷虾研磨后用乙醇提取,过滤后去除蛋白与磷虾碎片,经蒸发后去除乙醇与水分,制得南极磷虾脂类提取物。
测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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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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皂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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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高于 185 mg KO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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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氧化值 (P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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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高于2 meq O2/kg o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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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分与挥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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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高于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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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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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35 % 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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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式脂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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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1 % 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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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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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 15 % 总脂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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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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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 7 % 总脂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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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磷虾脂类提取物许可使用条件:
食品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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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含量(包括DHA和E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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膳食补充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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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人群3克/天。2.孕期和哺乳期妇女450毫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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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qid=1461138816169&uri=CELEX:32016D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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