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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回应海淘新税制问题 生鲜水果等重回“正面清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04-18 08:01 来源:东方网 作者: 叶赟    浏览:254 原文:
核心提示:据《劳动报》报道,在海淘新政实施第七天,经历了跨部门高层级政策协调之后,财政部对新政进行第二步微调。15日深夜,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13个部门共同发布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第二批)》。

    据《劳动报》报道,在海淘新政实施第七天,经历了跨部门高层级政策协调之后,财政部对新政进行第二步微调。15日深夜,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13个部门共同发布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第二批)》。

    此次公布的第二批正面清单,囊括151个税号产品,不仅让新政前的大部分商品复活,还对此前备注模糊的“医疗器械相关产品”、“保健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相关产品”进行了解释。

    从新增加的正面清单来看,不仅大部分新政前的商品都“复活了”,大米等农产品(000061,股吧)也被纳入其中。

    财政部关税司有关负责人称,两批清单涵盖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进口试点期间实际进口的绝大部分商品,可满足国内大部分消费者的需求,有利于跨境电子商务在前期试点基础上继续发展。

    多位进口跨境电商B2C企业说,他们发现,包括生鲜、水果、部分主流保健品等都重新出现在了正面清单上,其中就包括目前国内市场主流的鱼油、卵磷脂等产品。

    不过根据后面的备注,大米、玉米细粉等产品有配额要求。每人每年进口大米合计不超过20公斤,每人每年进口各类糖合计不超过2公斤。

    在第二批正面清单公布的同时,财政部关税司有关负责人就舆论关切的问题进行解答。

    其中对于最近大家热议的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该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意见,清单中有关商品的备注进行了说明,明确目前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暂不需要获得相关产品的配方注册证书,从2018年1月1日起,在中国销售的婴幼儿配方

    乳粉必须依法获得产品配方注册证书。同时对“首次进口的化妆品”进行了解释,即通过跨境电商进口的化妆品应是按照规定取得许可批件的产品。
 

日期:2016-04-18
 
 行业: 果蔬 进出口
 标签: 进口 商务部 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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