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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男子涉嫌从越南走私活鸭入境受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03-17 13: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李敏军   林文瑶   赵日友    浏览:244 原文:
核心提示:浙江一名男子以低廉的价格从越南订购活鸭经广西东兴市走私入境转卖,从中赚取差价。广西防城港市中级法院17日披露,该院日前开庭审理该起活鸭走私案。
    中新网防城港3月17日电(李敏军 林文瑶 赵日友)浙江一名男子以低廉的价格从越南订购活鸭经广西东兴市走私入境转卖,从中赚取差价。广西防城港市中级法院17日披露,该院日前开庭审理该起活鸭走私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许某于2013年在东兴市东兴镇松柏场木坡一山地经营养鸭场。一次偶然的机会,许某听说了一条发家致富的“捷径”:以低廉的价格从越南订购活鸭,再以低于国内销售价格销售给客户,从中赚取差价。
 
    2014年,许某开始向越南人“阿强”、“阿风”等人购买走私入境的活鸭后再转销售给国内客户。按照双方约定,越南卖家将活鸭从越南运至东兴市竹山港码头(非设关码头),交给许某。随后,许某再将鸭子拉运长沙、常德等地销售。
 
    2015年4月23日,许某向越南人购买一批走私入境的活鸭拉运至养鸭场存放时,被缉私民警当场查获,缴获活鸭共计8217只,净重10.43吨。
 
    根据2003年第333号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公告:自2004年1月9日起,禁止直接或间接从越南疫区输入禽鸟及其产品到中国。被告人许某的行为涉嫌从越南走私活鸭入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许某违反海关法规,其行为应当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称其收购的鸭子大多数是国内的,其辩护人对定罪没有异议,但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走私鸭子的数量提出异议。防城港中院经过法庭调查、控辩双方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后庭审结束。
 
    该案将择期宣判。
日期:201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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