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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变质花生米 临沂四批次食品上“黑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03-17 08:11 来源:大众网  浏览:152 原文:
核心提示:16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最新一期食品生产环节抽检通告。通告显示,在抽检的粮食加工品等12类1162批次食品中,不合格产品22批次,其中我市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食品不合格上“黑榜”。

    16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最新一期食品生产环节抽检通告。通告显示,在抽检的粮食加工品等12类1162批次食品中,不合格产品22批次,其中我市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食品不合格上“黑榜”。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食品生产环节对粮食加工品、焙烤食品、茶叶及其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罐头、酒类、焙烤咖啡、薯类及膨化食品、肉制品共12类1162批次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1140批次,不合格产品22批次,合格率98.1%。

    在炒货及坚果制品中,标称临沂市怡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油炸花生仁1批次、标称郯城县祥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粒香斋酒鬼花生1批次、标称郯城县天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油炸花生米1批次均因过氧化值不合格。记者了解到,过氧化值用于说明样品是否因已被氧化而变质,那些以油脂、脂肪为原料而制作的食品,通过检测其过氧化值来判断其质量和变质程度。

    在抽检的膨化食品中,标称郯城县正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谷酥中糖精钠项目不合格。记者了解到,糖精钠的甜度比蔗糖甜300-500倍,在生物体内不被分解,由肾排出体外。长期过量食用糖精钠食品会引起中毒。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食药监局要求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
 

日期:201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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