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立案药品类案件1746件,已办结1645件,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45件,司法机关立案7件;立案食品及保健食品类案件9796件,已办结9163件,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49件,司法机关立案17件;立案食品及保健食品类案件444件,已办结345件;立案食品及保健食品类案件117件,已办结112件,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1件。
1、浙江钱江(谯城)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生产假药案
2、陶某、陈某、吴某等人销售假药阿胶案
3、徐某制售假药“曲大夫前列腺贴”案
4、铜陵市上元堂药店连锁有限公司北京西路店销售“男人肾宝”等假药案
5、李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案
6、朱某经营无中文标签、标签不符合规定和超过保质期的进口冷冻肉品案
7、合肥范二食品有限公司涉嫌伪造、冒用他人QS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销售食品案
8、李某、柳某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9、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使用无产品注册证书的医疗器械“准分子激光治疗仪”案
10、汪某销售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企业生产的化妆品案。(石跃新 罗晓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