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据台湾“中央社”消息,顶新集团旗下正义公司被控涉嫌将饲料油掺入食用猪油贩卖案,26日台湾高雄地方法院判决正义公司无罪,正义声明,尊重高雄地方法院判决,并无故意违反食安法。
2014年喧嚣一时的饲料油案,台湾高雄地方法院经过23次庭期详实而密集审理,26日进行判决。
针对判决,正义声明回应表示,正义向上游供应商购买原料猪油,系以原料猪油市场行情以上价格购买,皆有品保、采购人员进行访厂,尤其在2013底大统长基一案之后,正义更主动提高品管标准,要求检附肉品来源证明,或肉品合法切结保证书,于进场前每批皆经过检验,实不知收受的原料猪油搀杂有其他原料油情形。
就此,法院新闻稿也指出,正义公司虽有进行溯源管理之义务,但法令未明确规范溯源管理应如何进行,检察官虽对正义公司溯源管理多加指摘,但亦未具体指明应如何进行。而本件经具有公权力司法机关侦查、审理后,对于正义公司部分供应商油品之实质内涵、更上游来源,尚且无法完全知悉,实无法苛求不具公法查核权之食品业者能穷尽查证能事,清楚了解其供应商油品来源之真实状况。
正义表示,授权管理制度健全,全权交付学养丰富采购人员,以高于原料猪油市场行情以上价格,向上游厂商采购原料猪油,进场检验合格而收货,并无发现有搀伪假冒情形,亦无发现有不合卫生安全品质情形。绝非如外界所言,为了节约成本而使用劣质油品。
至于法院认为正义总经理何育仁等人有过失,正义表示,将于收受及详阅判决书之后,具状声明上诉。
正义:公司是受害者
顶新集团旗下正义公司被控将饲料油掺入食用猪油贩卖,总经理何育仁判8个月,而法官认为正义公司是被骗误购劣油,判无罪,正义初步回应,公司真的是受害者。
对此判决,正义表示,公司并不知道所收购的原料油有遭上游的供应商搀伪假冒行为,显示正义公司不是先前社会认知有黑心蓄意的犯罪行为,而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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