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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通告2016年1月6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合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02-05 15:43 来源:国家食药监总局  浏览:260 原文: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监管,从2016年1月开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实行每月抽检。1月份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国家专项监督抽检,覆盖国内89家在产企业的产品,共抽检样品198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6批次。其中,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2批次;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4批次;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合格样品192批次。
    为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监管,从2016年1月开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实行每月抽检。1月份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国家专项监督抽检,覆盖国内89家在产企业的产品,共抽检样品198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6批次。其中,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2批次;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4批次;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合格样品192批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2批次,分别为:甘肃省的临夏州燎原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尊+婴儿配方奶粉(1段)检出阪崎肠杆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甘肃省的合水县古象奶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宝乐慧婴儿配方乳粉(1段)检出阪崎肠杆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4批次,分别为:黑龙江农垦英博华威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惠臣优幼儿配方奶粉(3段)、华威金装幼儿配方奶粉(3段)、华威金盾婴儿配方奶粉(1段,生产日期20151208)、华威金盾婴儿配方奶粉(1段,生产日期20151202)分别检出亚油酸、二十二碳六烯酸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
 
    对上述检出不合格样品的生产企业,总局均在第一时间通知黑龙江、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同时要求有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3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合格样品192批次,详见通告附件。

    相关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2016年1月6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合格的通告(2016年第20号)
日期:201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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