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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中澳自贸协定关税减让 20日起正式实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5-12-21 09:00 来源:鲁北晚报 作者: 崔希彩    浏览:168 原文:
核心提示:12月20日,记者从滨州检验检疫局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已于12月20日正式生效并第一次降税,2016年1月1日第二次降税。

    □通 讯 员 王 超

    晚报记者 崔希彩

    晚报讯 12月20日,记者从滨州检验检疫局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已于12月20日正式生效并第一次降税,2016年1月1日第二次降税。

    据了解,自12月20日起,滨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可为即将出口至韩国、澳大利亚的货物以及在途货物签发中韩、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随附上述证书的出口货物依照中韩、中澳自由贸易协定规定可分别在韩国和澳大利亚享受优惠关税待遇。

    据滨州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中韩协定关税减让方案,以2012年数据为基准,中方实现零关税的产品最终将达到税目数的91%、进口额的85%,韩方实现零关税的产品最终将达到税目数的92%、进口额的91%。2016年1月1日,中方实施零关税的税目数比例将达20%,主要包括部分电子产品、化工产品、矿产品等;韩方实施零关税的税目数比例将达50%,主要包括部分机电产品、钢铁制品、化工产品等。

    根据中澳协定关税减让方案,以2013年数据为基准,中方实现零关税的产品最终将达到税目数的97%、进口额的95%,澳方将实现全部产品零关税。2016年1月1日,中方实施零关税的税目数即达29.2%,主要有药品、医疗器械、板材、化工品、农业机械、船舶等;澳方将有45%的税目在协定生效时立即实现零关税,加上原已实施零税率的商品,零税率税目数超过90%。
 

日期:2015-12-21
 
 地区: 山东 滨州市 国外 澳大利亚
 标签: 检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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