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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修订砜嘧磺隆和烟嘧磺隆的残留限量要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5-11-11 11:00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浏览:336 原文:
核心提示:2015年10月30日,美国环保署发布对砜嘧磺隆的残留限量要求,本规则于2015年10月30日起生效。美国联邦法规40CFR§180.478中高粱中砜嘧磺隆的残留限量修订为0.01mg/kg。
    2015年10月30日,美国环保署发布对砜嘧磺隆的残留限量要求,本规则于2015年10月30日起生效。美国联邦法规40CFR§180.478中高粱中砜嘧磺隆的残留限量修订为0.01mg/kg。
 
    2015年11月4日,美国环保署发布一条最终条例,制定了高粱中砜嘧磺隆的残留限量修订为0.8mg/kg,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日期:2015-11-11
 
 地区: 国外 美国
 行业: 粮油
 标签: 高粱 残留限量 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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