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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适当提高冻肉储备吞吐措施启动门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5-11-03 13:22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 顾阳    浏览:137 原文:
核心提示: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近日联合发布了重新修订的《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3日讯(记者顾阳)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近日联合发布了重新修订的《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
 
    2012年以来,我国生猪生产和市场形势出现了深刻变化,标准化规模养殖快速发展,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养殖成本逐渐企稳,市场供求关系总体宽松。为适应这一形势变化,增强市场调控的前瞻性、有效性,四部委对2012年发布的现行预案进行修订。
 
    据悉,新预案对2012年版预案作了三方面修订:一是调整了全国平均生猪生产盈亏平衡点对应的猪粮比价设置。采取区间设置,根据近几年生产和市场数据测算,确定全国平均生猪生产盈亏平衡点对应的猪粮比价合理区间为5.5∶1—5.8∶1;二是根据盈亏平衡点调整,相应调整了预警区域设置。如原预案设定蓝色预警区域(价格轻度上涨或轻度下跌)是指猪粮比价在8.5∶1—9∶1或6∶1—5.5∶1,而新预案将其调整为8.5∶1—9∶1或5.5∶1—5∶1;三是完善了响应机制设置。为更大程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适当提高了储备吞吐措施启动门槛,当猪粮比价进入蓝色预警区域时,不启动中央冻猪肉储备投放或收储措施,当进入黄色预警区域(价格中度上涨或中度下跌)一段时间后,才启动中央储备冻猪肉投放或收储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执行好修订后的调控预案,密切关注生猪生产和市场形势,定期发布相关信息;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启动响应机制开展市场调控,努力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促进生猪生产平稳持续健康发展。
日期:201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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