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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公布食品安全抽检情况 七批次食品项目不合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5-10-30 10:31 来源:南宁晚报 作者: 王静   叶祯    浏览:124 原文:
核心提示: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调味品在我们的厨房里扮演着必不可少的角色,它们是否合格关系着每个家庭的食品关系。要提醒消费者注意的是,自治区食药监局第1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已经出炉,其中有7批次粮食制品及调味品不合格。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叶祯 实习生 王静)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调味品在我们的厨房里扮演着必不可少的角色,它们是否合格关系着每个家庭的食品关系。要提醒消费者注意的是,自治区食药监局第1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已经出炉,其中有7批次粮食制品及调味品不合格。

    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告的基础上,自治区食药监局对2015年广西执行国家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和调味品共3类食品63批次抽检信息进行公告,其中合格产品56批次,不合格产品7批次(详见下表)。

    米粉是很多人喜欢的食物之一,在这次抽检中,有两家单位生产的米粉被查出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执法人员分析,二氧化硫不符合标准的原因可能是为了延长产品的保质期、增加产品的卖相,违规对其进行二氧化硫熏蒸或添加。

    再看抽检不合格的调味品,共有3家单位不合格。它们有的苯甲酸和糖精钠抽检结果超标,有的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氨基酸液氮超标,还有的甜蜜素超标。

    执法人员介绍,氨基酸态氮含量不达标,可能是产品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未达到要求发酵的时间;也有可能是产品配方缺陷的问题;还有可能存在个别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降低成本而故意掺假的情况。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区食药监局已组织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查处,并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措施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同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相关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5年执行国家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公告(第13期)
日期:201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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