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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孕妇用硫磺熏制毒竹笋万余斤获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5-10-30 10: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陈杰   林浩   莫婧姿    浏览:212 原文:
核心提示:为谋取利益,让保鲜时间更长,广西来宾市一对表姐妹在加工过程中,使用硫磺熏制毒竹笋万余斤。最终,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中新网来宾10月29日电 (林浩 莫婧姿 陈杰) 为谋取利益,让保鲜时间更长,广西来宾市一对表姐妹在加工过程中,使用硫磺熏制毒竹笋万余斤。最终,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来宾市金秀县法院29日通报了该起案件,该案主办法官曾秋程介绍,其中一名叫庞某萍罪犯是身怀六甲的孕妇,用土法熏制竹笋流产的风险极大。

    法院审理查明,庞某萍与庞某英经姐妹二人以一元每斤的价格收购鲜竹笋,并到荔浦县购买硫磺等加工竹笋的原料。在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两人于2014年3月16日开始在山区内用硫磺熏制竹笋,在熏制过程中,经人举报,警方现场将二人控制,并将其所熏制的12200余斤硫磺笋全部查获,后予以销毁。

    经现场取样并经送检鉴定,送检的1号竹笋二氧化硫残留量为2.36克/千克,送检的2号竹笋二氧化硫残留量为2.74克/千克,超过干制果蔬类食品中的二氧化硫最大使用量十余倍。

    法院审理认为,庞某萍、庞某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竹笋是一种天然绿色食品,不法商贩用硫磺熏制后,不仅可以以延长其保质期,还能使其外观保持新鲜,外表看起来白净漂亮,但食用经过这样加工的竹笋,会对人体的呼吸道和胃黏膜产生刺激作用,严重的还会导致休克或死亡。”曾秋程提醒,普通民众在购买春笋时,一定要认真鉴定,特别白嫩、光鲜的最好慎购,而且要闻一闻有没有硫磺味。

日期:2015-10-30
 
 地区: 中国 广西 来宾市
 行业: 添加剂配料 果蔬
 标签: 硫磺 竹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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