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据欧盟网站消息,10月10日欧盟发布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15/1820,修订(EU)No37/2010关于二甘醇乙醚(Diethylene glycol monoethyl ether)的残留限量规定。
目前欧盟已批准二甘醇乙醚用于反刍动物与猪。欧盟委员会认为,无需制定相应的残留限量规定。
欧洲药品管理局收到要求将二甘醇乙醚用于家禽的申请。欧洲药品管理局经评估认为,扩大其使用范围至家禽仍安全,由此判断二甘醇乙醚用于所有产肉动物合理。
本法规自发布20日起生效。
原文链接: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OJ:JOL_2015_265_R_0001#text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OJ:JOL_2015_265_R_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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