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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口岸退运一批禁止携带入境食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5-09-08 09:26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作者: 吴国惠   刘向军   蔡建华    浏览:191 原文:
核心提示:近日,天津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天津机场香港返津旅客通道对一可疑包裹开箱查验时,发现其中装有100余枚南非产鲍鱼、近50张鱼翅和近100张鱼肚。旅客携带禁止进境食物货值之大、数量之多在空港口岸都非常罕见。

    本报讯 蔡建华 吴国惠 记者刘向军 发自天津 近日,天津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天津机场香港返津旅客通道对一可疑包裹开箱查验时,发现其中装有100余枚南非产鲍鱼、近50张鱼翅和近100张鱼肚。旅客携带禁止进境食物货值之大、数量之多在空港口岸都非常罕见。

    据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介绍,该旅客是天津某酒店的主管,此次乘坐从香港返津的航班带回在当地采购的价值约10万元人民币的肉类及水生动物产品共计约17.8公斤,此前并未提前向检验检疫机关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根据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第1712号《公告》规定,肉类和水生动物产品属于明令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物,没有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一经发现须扣留作销毁或退运处理。鉴于上述携带物未办理任何检疫审批手续,其来源、品种及卫生状况不明,检疫风险难以评估。一旦入境,将给我国的生态、农业等领域带来重大的安全隐患。机场局工作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对该批截获禁止进境物作退运处理。

    与此同时,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公众:携带、邮寄物品进境前请主动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勿轻信商家或他人的承诺,以免给自己带来麻烦和经济损失。

日期:201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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