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进口秘鲁鳄梨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专家对秘鲁鳄梨的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中秘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秘鲁共和国农业灌溉部关于秘鲁鲜食鳄梨输往中国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即日起,允许符合《进口秘鲁鳄梨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的秘鲁鳄梨进口。
附件:进口秘鲁鳄梨植物检验检疫要求
质检总局
2015年6月30日
质检总局关于进口秘鲁鳄梨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专家对秘鲁鳄梨的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中秘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秘鲁共和国农业灌溉部关于秘鲁鲜食鳄梨输往中国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即日起,允许符合《进口秘鲁鳄梨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的秘鲁鳄梨进口。
附件:进口秘鲁鳄梨植物检验检疫要求
质检总局
2015年6月30日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