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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日食品企业须关注枇杷产品农残新要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5-06-17 11:43 来源:宁海新闻网 作者: 陈丹萍    浏览:262 原文:
核心提示:记者昨日从宁海检验检疫局了解到,今年8月19日和9月25日,日本将相继实行新修订的丙环唑、戊炔草胺、氟菌唑和醚菊酯等4种农药在枇杷产品上的残留限量标准,要求一律不得检出这些农药的残留量。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陈丹萍通讯员樊东波)记者昨日从宁海检验检疫局了解到,今年8月19日和9月25日,日本将相继实行新修订的丙环唑、戊炔草胺、氟菌唑和醚菊酯等4种农药在枇杷产品上的残留限量标准,要求一律不得检出这些农药的残留量。

    今年2、3月份,日本厚生劳动省相继发布了食安发0220第1号和0326第1号文件,要求一律不可在枇杷产品中检出丙环唑、戊炔草胺、氟菌唑和醚菊酯等4种农药的残留量。其中,丙环唑和戊炔草胺的修订将于8月19日生效,氟菌唑和醚菊酯的修订将于9月25日生效。

    枇杷罐头是宁波地区特色出口食品之一,2014年出口量为479.82吨,出口额达到73.27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5.34%和1.76%,其中八成以上产量销往日本市场。随着甘甜可口的枇杷上市,6月上旬,罐头出口生产企业已顺利完成了今年枇杷罐头的生产计划,预计大部分新产季枇杷罐头出口到日本的到港时间为8、9月份,正好是新标准实行前期。

    对于新修订的农残项目,宁海检验检疫局估计日方一般会加大抽样检测比例,严密监控。为此,该局提醒相关生产和出口枇杷产品企业,一是原料生产时,认真排查原料基地的农药使用情况,在临近采摘期间禁止喷洒上述4种农药;二是原料采购时,加大对上述4种农药的检测力度,杜绝问题原料的流入;三是产品出口时,提前做好产品检验,确保产品符合日方要求。

日期:201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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