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4日,台湾地区“食药署”发出FDA北字第1042001862号函,自6月8日起 12月7日止,对自智利输入的葡萄(货品分类号列0806.10.00.00-4),采取加强抽批查验的措施;对自日本输入的保存容器(货品分类号列3924.10.00.20.1-D,塑料类重复性使用的微波餐盒、保鲜盒及环保水杯,PP材料),采取逐批查验的措施。
近6个月内,台湾地区检出智利输入的葡萄中农药残留不符规定达3批,日本输入的保存容器耐热性试验不符标示达74批,产品不合格批数明显偏高。
2015年6月4日,台湾地区“食药署”发出FDA北字第1042001862号函,自6月8日起 12月7日止,对自智利输入的葡萄(货品分类号列0806.10.00.00-4),采取加强抽批查验的措施;对自日本输入的保存容器(货品分类号列3924.10.00.20.1-D,塑料类重复性使用的微波餐盒、保鲜盒及环保水杯,PP材料),采取逐批查验的措施。
近6个月内,台湾地区检出智利输入的葡萄中农药残留不符规定达3批,日本输入的保存容器耐热性试验不符标示达74批,产品不合格批数明显偏高。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