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食药署”3月11日就新西兰奶粉投毒事件表示,适用一岁以下婴儿的婴儿奶粉上市前须经“卫生福利部”审查产品配方是否符合婴儿营养需要,通过者发给特殊营养食品查验登记许可证,输入时依其专属号列凭证输入并抽批检验,属于加强管制食品。
针对新国婴儿奶粉与其他配方食品遭到恐吓一案,自新西兰输入相关产品的企业应加强产品管理;消费者购买婴儿奶粉与其他配方食品应注意产品包装的完整性,若有异常,请立即与产品标示负责的厂商联系,或向“卫生院”通报,“食药署”将随时掌握新西兰最新讯息,并适时加强入境管制措施。“食药署”呼吁民众如自新西兰携带婴儿奶粉与其他配方食品,应注意产品是否有受污染的情形,提醒民众如赴新西兰旅游,应注意相关警讯,避免购买及使用问题食品。